关于基于“北海道水资源保护相关条例”的事前申报制度等的宣传

通知

在北海道,我们在全国范围内制定了“北海道水资源保护条例”,以便后代可以享受丰富水资源的祝福。在根据条例指定的水资源保护区域进行土地交易时,必须在合同签订前三个月向土地管辖的综合振兴局/振兴局等通知。

[联系方式]
北海道综合政策部计划局土地水对策课水资源保护系
電話 011-204-5178
关于事前申报

如有疑问,请联系

规划环境科环境模范城市推进课
电话:0136-56-8837
传真:0136-44-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