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于“北海道水资源保护相关条例”的事前申报制度等的宣传
通知
在北海道,我们在全国范围内制定了“北海道水资源保护条例”,以便后代可以享受丰富水资源的祝福。在根据条例指定的水资源保护区域进行土地交易时,必须在合同签订前三个月向土地管辖的综合振兴局/振兴局等通知。
[联系方式]
北海道综合政策部计划局土地水对策课水资源保护系
電話 011-204-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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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011-204-5178

如有疑问,请联系
- 规划环境科环境模范城市推进课
- 电话:0136-56-8837
- 传真:0136-44-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