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達
公告送達
如果稅務通知或其他與城鎮稅相關的文書被退回,即使經過調查地址和地點,仍無法確定收件人的地址,或者確定存在在國外投遞困難的情況,則根據地方稅法,相關資訊將在新雪谷町政府公告欄張貼,並在新雪谷町網站上公佈。自張貼和公佈之日起七日後,文書即被視為已送達。
禁止事項
本頁顯示了通過互聯網實施公告送達的規定事項,禁止以下行為。
這些行為可能成為損害賠償請求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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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確認公告送達相關信息以外的目的利用公告 (送達) 事項的行為;
·復制顯示公告 (送達) 事項的圖像,拍攝屏幕截圖,發佈圖像中的字元串
網站、SNS及其他類似項目 (個人博客等) 。另外,閱覽者限制
無論是否可行。) 的轉載、擴散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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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達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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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此頁面請洽
- 稅務課
- TEL:0136-56-8838
- FAX:0136-44-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