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雪谷町儿童活动馆

图片
新雪谷町儿童活动馆是一所兼具学童保育与放学后儿童活动教室功能的一体化儿童福利设施,目前仅开展学童保育服务。设施整体以木制结构为核心进行设计与建设,充分利用了木材所具有的温润质感及柔韧特性。在营造安心、舒适的环境的同时,切实保障儿童及使用者的安全。

新雪谷町儿童活动馆提醒您:

有关新冠肺炎预防措施的信息,请参阅以下链接。

儿童活动馆的使用

如需使用儿童活动馆,除提交《利用申请表》外,还需提供《在职证明》等相关材料。请事先向儿童活动馆或新雪谷町教育委员会儿童未来课窗口咨询,了解具体办理事项。

使用费

6000日元 / 月。(仅限通过北海信用金库新雪谷支店账户办理银行自动扣款)
  • 若同一家庭同时有两名及以上儿童申请使用,则第二名儿童按月使用费的50%收取,第三名及以后儿童免收使用费。来自“准要保护家庭”的儿童使用时,第一名儿童按月使用费的50%收取,第二名及以后儿童免收使用费。
  • 截至2020年3月已使用新雪谷儿童活动馆服务,且获准2021年继续使用的人员,无需再次办理账户登记手续。
  • 除上述使用费外,家长委员会还负责分担活动教材费等费用,并组织开展亲子联谊活动。所有入馆儿童的监护人均须加入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会费按双数月份集中扣款(内含手续费110日元),不适用于兄弟姐妹减免政策。
  • 如当月中途发生入馆或退馆等情况,使用费按当月实际在馆天数计算:在馆天数不超过15天的,按月使用费的50%收取;超过15天的,按月使用费的全额收取。

使用条件

监护人(指与儿童同住的所有成年家庭成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因长期在外从事劳动,无法履行照护职责。
  • 因与儿童分开居住,且持续从事除日常家务以外的劳动,无法履行照护职责。
  • 因处于妊娠期,或分娩后时间尚短,暂时无法履行照护职责。
  • 因患病、受伤正在治疗,或存在身心障碍,无法履行照护职责。
  • 因长期照护患病或存在身心障碍的同住亲属,无法履行照护职责。
  • 因正在从事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无法履行照护职责。

注: 具体认定标准及办理事宜,请咨询新雪谷町教育委员会儿童未来课儿童未来部门。

审核批准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使用对象。凡不符合使用条件等情形的,不予批准使用。

如需咨询本页内容,请联系

儿童未来课儿童未来部门
电话:0136-44-2101
传真:0136-44-3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