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津贴
面向养育0-18周岁子女的人员发放。
补助金额
| 儿童年龄 | 补贴金额(每人每月) | 备注 |
| 3周岁以下 | 1万5千日元 | 第3名及以后子女的补贴金额为3万日元 |
|---|---|---|
| 3周岁-18周岁 (18周岁的计算方式:截至18周岁生日后第一个3月31日为止。) | 1万日元 | 第3名及以后子女的补贴金额为3万日元 |
※“第三名及以后子女”是指在养育的子女中,以未满22周岁(截至22周岁生日后第一个3月31日)为限,按出生顺序计算的第三名及以后的子女。
支付时间
每年于4月、6月、8月、10月、12月及次年2月统一发放。
申请程序
在子女出生或从其他地方迁入本町时,需向町政府提交《认定申请书》。
※《认定申请书》中需填写个人编号(My Number)。
【进行认定申请所需的材料】
请注意,如发生以下变更,需向新雪谷町办理申报手续。
· 补助领取人因不再抚养儿童等原因,名下已不存在符合发放补助条件的儿童时。
· 补助领取人、其配偶或儿童的住所发生变更时(包括迁往其他市町村或海外)。
· 补助领取人、其配偶或儿童的姓名发生变更时。
· 补助领取人新增共同抚养儿童的配偶,或不再与原共同抚养儿童的配偶共同生活时。
· 补助领取人加入的年金(养老保险)发生变更时(包括补助领取人成为公务员的情况)。
· 被扶养的儿童父母居住在海外,补助领取人与被扶养的儿童则均居住在日本国内的情况:补助领取人被所扶养的儿童的父母指定为“父母指定抚养人”时。
【例】如父母等所加入的保险发生变更(包括国民健康保险、职工保险、公务员共济组合等),请携带能够确认其所加入的保险类型的材料前来办理。
※《认定申请书》中需填写个人编号(My Number)。
【进行认定申请所需的材料】
- 可确认申请人及其配偶加入的保险类型(国民健康保险、职工保险、公务员共济组合等)的材料。
- 可确认申请人本人名下银行账户号码的材料。
-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交的材料。
请注意,如发生以下变更,需向新雪谷町办理申报手续。
· 补助领取人因不再抚养儿童等原因,名下已不存在符合发放补助条件的儿童时。
· 补助领取人、其配偶或儿童的住所发生变更时(包括迁往其他市町村或海外)。
· 补助领取人、其配偶或儿童的姓名发生变更时。
· 补助领取人新增共同抚养儿童的配偶,或不再与原共同抚养儿童的配偶共同生活时。
· 补助领取人加入的年金(养老保险)发生变更时(包括补助领取人成为公务员的情况)。
· 被扶养的儿童父母居住在海外,补助领取人与被扶养的儿童则均居住在日本国内的情况:补助领取人被所扶养的儿童的父母指定为“父母指定抚养人”时。
【例】如父母等所加入的保险发生变更(包括国民健康保险、职工保险、公务员共济组合等),请携带能够确认其所加入的保险类型的材料前来办理。
如需咨询本页内容,请联系
- 保健福祉课
- 电话:0136-56-8840
- 传真:0136-44-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