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進行農地的適當管理。

關于農地的適當管理

每年,由于農業人口老齡化等原因,非耕種的農田變得越來越顯著。
 
由于農田是生產糧食的重要資源,因此農地法第2條第2款規定了擁有農業土地權利的人的責任和義務, 「對農業用地擁有所有權或租赁權以及其他以使用和收益為目的權利的人,必須確保這些土地在農業上的適當且有效的使用。」。
 
如果農業用地上的雜草繁茂等閒置荒廢的話,火災、非法丟棄、發生病蟲害等,可能會給周邊的農業用地帶來惡劣影響。
此外,一旦農業用地變得粗糙,將需要大量的勞動力和費用才能恢復原狀。
 
農地的所有者等,請進行耕耘和割草等農地的適當管理。
 

農地的利用狀況調查

新雪谷町農業委員會每年都會進行一次農地使用情況調查,以了解該鎮農地的使用狀況。調查過程中,我們可能需要進入農田詢問問題,敬請您的理解和配合。

 

關于農地利用意向調查

在農田使用情況調查中,如果判斷農田沒有進行除草等管理,並且預計不會繼續耕種,那麽為了確認將來如何使用農田的意圖,農田使用意向調查將實施。
我們將向符合條件的人發送使用意向調查,因此請將其提交給新雪谷町農業委員會。
 
使用意向
1利用農地中間管理事業
2自行轉移所有權或設定租赁者
3自己耕作
4其他
 
中的“經過的時間”條目。
 
 

土地利用意向調查後

如果沒有回復使用意向調查或沒有恢復耕種,如果做出除農業以外的使用意向的意圖,農業委員會可能會建議與農業用地中間管理機構協商。
被勸告的閒置農地, 固定資產稅評估額為「約1.8倍」。
如果進行了重新種植的適當管理的話,就撤回勸告。
撤銷的話,會解除第二年度以後的固定資產稅課稅強化。
另外,在進行勸告卻沒有協商的情況下,根據農地中間管理機構的申請,由知事決定將中間管理權(租赁給農地中間管理機構)的設定給農地中間管理機構。

有關此頁面請洽

新雪谷町農業委員會
TEL:0136-44-2121
FAX:0136-44-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