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

出生登記(孩子出生時)

請在出生之日起14天內辦理手續。
申請人父親或母親
申請地點申請人的居住地、戶籍地、出生地等其中一個地區的市區町村公所
所需文件・ 出生通知單(由醫生或助產士填寫)
・ 母子健康手冊
・ 新生兒的健康保險卡
其他・ 國民健康保險被保人會收到一筆一次性的50萬日圓分娩育兒補貼。
・ 另外還需辦理兒童醫療和兒童補貼等手續。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聯繫保健福祉課。

死亡登記(當有人過世時)

請在你知道死亡事件發生的7天內辦理手續。
申請人親屬、同居人等
申請地點死亡地或亡者戶籍地、居住地等地的市區町村公所
所需文件・死亡申報書 (也可在公所窗口取得)
・由醫師開具之死亡診斷證明書
・新雪谷町國民健康保險卡(僅限被保險人)
其他當國民健康保險的被保險人過世時,將會支付3萬日圓的喪葬費。

婚姻登記(結婚時)

法律效力將從申辦登記日起生效。
申請人丈夫和妻子
申請地點申請人的戶籍地或居住地等地市區町村公所
所需文件・婚姻登記申請書
・申請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在留卡、駕照、My Number卡等)
其他・未成年者須有父母的同意。
・如果您因結婚而搬到新雪谷町,則需要您以前的地址的搬出證明。
此外,在町內搬遷時也需要辦理婚姻登記以外的相關手續。

離婚登記(離婚時)

法律效力將從申辦登記日起生效。
備註:經法院裁判離婚時成立、審判確定、判決決定日起10天以內辦理登記申報手續。
申請人丈夫和妻子(調解員,裁判員,離婚時的審判是請願人)
申請地點夫婦的住所或地址城市
所需文件・離婚申報書(簽署離婚協議時應有2人以上之成年證人簽名或蓋章)
・調解離婚:調解記錄書的影本
・判決或判決離婚:審判書或判決書的影本和確認證明書

主要證明手續費

項目內容手續費
全部項目證明所有在戶口名簿上登記人的證明文件一份 450日圓
部分項目證明僅摘錄部份所需的戶口名簿登記人的證明文件一份 450日圓
除籍謄本、改製原戶籍謄本
除籍抄本、改製原戶籍抄本
・除籍謄本是記載戶籍登記人因婚姻、死亡等從戶籍上將所有人刪除時,被刪除之所有人的證明文件
・除籍抄本是摘錄部分除籍謄本內容的證明文件
・改製原戶籍是指因法律修改或檔案電子化前的戶口名簿
一份 750日圓
戶籍地記載事項證明戶籍所記載必要事項的證明一份 350日圓
除籍是450日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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町民生活課 住民部門
TEL:0136-56-8839
FAX:0136-44-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