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
出生登記(孩子出生時)
請在出生之日起14天內辦理手續。
| 申請人 | 父親或母親 |
|---|---|
| 申請地點 | 申請人的居住地、戶籍地、出生地等其中一個地區的市區町村公所 |
| 所需文件 | ・ 出生通知單(由醫生或助產士填寫) ・ 母子健康手冊 ・ 新生兒的健康保險卡 |
| 其他 | ・ 國民健康保險被保人會收到一筆一次性的50萬日圓分娩育兒補貼。 ・ 另外還需辦理兒童醫療和兒童補貼等手續。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聯繫保健福祉課。 |
死亡登記(當有人過世時)
請在你知道死亡事件發生的7天內辦理手續。
| 申請人 | 親屬、同居人等 |
|---|---|
| 申請地點 | 死亡地或亡者戶籍地、居住地等地的市區町村公所 |
| 所需文件 | ・死亡申報書 (也可在公所窗口取得) ・由醫師開具之死亡診斷證明書 ・新雪谷町國民健康保險卡(僅限被保險人) |
| 其他 | 當國民健康保險的被保險人過世時,將會支付3萬日圓的喪葬費。 |
- 死亡申報後的手續參考指南(PDF形式:64KB)
婚姻登記(結婚時)
法律效力將從申辦登記日起生效。
| 申請人 | 丈夫和妻子 |
|---|---|
| 申請地點 | 申請人的戶籍地或居住地等地市區町村公所 |
| 所需文件 | ・婚姻登記申請書 ・申請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在留卡、駕照、My Number卡等) |
| 其他 | ・未成年者須有父母的同意。 ・如果您因結婚而搬到新雪谷町,則需要您以前的地址的搬出證明。 此外,在町內搬遷時也需要辦理婚姻登記以外的相關手續。 |
離婚登記(離婚時)
法律效力將從申辦登記日起生效。
備註:經法院裁判離婚時成立、審判確定、判決決定日起10天以內辦理登記申報手續。
備註:經法院裁判離婚時成立、審判確定、判決決定日起10天以內辦理登記申報手續。
| 申請人 | 丈夫和妻子(調解員,裁判員,離婚時的審判是請願人) |
|---|---|
| 申請地點 | 夫婦的住所或地址城市 |
| 所需文件 | ・離婚申報書(簽署離婚協議時應有2人以上之成年證人簽名或蓋章) ・調解離婚:調解記錄書的影本 ・判決或判決離婚:審判書或判決書的影本和確認證明書 |
主要證明手續費
| 項目 | 內容 | 手續費 |
|---|---|---|
| 全部項目證明 | 所有在戶口名簿上登記人的證明文件 | 一份 450日圓 |
| 部分項目證明 | 僅摘錄部份所需的戶口名簿登記人的證明文件 | 一份 450日圓 |
| 除籍謄本、改製原戶籍謄本 除籍抄本、改製原戶籍抄本 | ・除籍謄本是記載戶籍登記人因婚姻、死亡等從戶籍上將所有人刪除時,被刪除之所有人的證明文件 ・除籍抄本是摘錄部分除籍謄本內容的證明文件 ・改製原戶籍是指因法律修改或檔案電子化前的戶口名簿 | 一份 750日圓 |
| 戶籍地記載事項證明 | 戶籍所記載必要事項的證明 | 一份 350日圓 除籍是450日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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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町民生活課 住民部門
- TEL:0136-56-8839
- FAX:0136-44-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