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
如果税务通知或其他与城镇税相关的文书被退回,即使经过调查地址和地点,仍无法确定收件人的地址,或者确定存在在国外投递困难的情况,则根据地方税法,相关信息将在新雪谷町政府公告栏张贴,并在新雪谷町网站上公布。自张贴和公布之日起七日后,文书即被视为已送达。
禁止事项
本页显示了通过互联网实施公告送达的规定事项,禁止以下行为。
这些行为可能成为损害赔偿请求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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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确认公告送达相关信息以外的目的利用公告 (送达) 事项的行为;
·复制显示公告 (送达) 事项的图像,拍摄屏幕截图,发布图像中的字符串
网站、SNS及其他类似项目 (个人博客等) 。另外,阅览者限制
无论是否可行。) 的转载、扩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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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一览表
※请严格遵守上述禁止事项后再阅览。
如需咨询本页内容,请联系
- 税务课
- 电话:0136-56-8838
- 传真:0136-44-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