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町民税

町民税是由每位居民根据自身上一年度的收入等情况缴纳的税金,其目的是为了建设更舒适宜居的城镇。 该税金分为两种:面向个人征收的“个人町民税”和面向企业等法人征收的“法人町民税”。
其中,个人町民税又与都道府县民税合称为“住民税”,由所在的町统一征收。

纳税人

  • 1月1日时居住在本町内的人员。
  • 1月1日时虽未居住在本町内,但在町内拥有办公场所、营业场所或房屋等不动产的人员。

纳税金额

均等附加税

  • 4000日元(内含町民税3000日元,道民税1000日元)
※作为东日本大地震灾后重建及防灾资金来源,自2014年起开始征收的“复兴特别住民税”已于2023年结束。

森林环境税

・1000日元
※该国税的设立是为了保护森林资源和推进相关工作。从2024年起,凡在日本国内有住所的居民均需缴纳此项税金。

收入附加税:根据个人或法人的收入金额计算得出的税额

  • 纳税人收入金额(=上一年度的收入-各项所得扣除)×10%(其中町民税6%、道民税4%)-税额扣除金额
※注意:退休收入、林业收入、土地等的不动产转让收入等,通常会与其他收入分开计算并分别征税。

免税人士

免除均等附加税和收入附加税

  • 受《生活保障法》保护,接受生活扶助的人员。
  • 残障人士、未成年人,以及上一年度的总收入不超过135万日元的寡妇或鳏夫。

仅免除均等附加税

  • 上一年度总收入不超过以下金额的人:28万日元 ×(享受扣除政策配偶者 + 扶养亲属人数 + 1) + 26.8万日元
※对于没有可享受扣除政策的配偶者和扶养亲属的人,总收入上限放宽至38万日元。

仅免除收入附加税

  • 上一年度总收入不超过以下金额的人: 35万日元 ×(享受扣除政策配偶者 + 扶养亲属人数 + 1) + 42万日元
※对于没有可享受扣除政策的配偶者和扶养亲属的人,总收入上限放宽至45万日元。

纳税方式

特别征收

在指定单位工作的人员:由雇主代为从每月工资中按均等部分扣除。 领取公共养老金的人士:从养老金中直接扣除。

普通征收

  • 不属于上述特别征收群体的人员,需在每年的6月、8月、10月和12月自行缴纳税款。
  • 自2013年起,普通征收群体可在日本国内的便利店进行个人町民税的支付。
※请注意:如缴款单的单张金额超过30万日元、或未印刷条形码,或条形码部分污损,则无法在便利店进行支付。持有上述缴款单的人士请到金融机构或町政府的收费窗口完成支付。
※另外,于便利店缴纳个人町民税时,缴纳截止日期为征税年度的次年5月底。如超过该日期,将无法在便利店支付。因此,逾期缴纳时请到金融机构或町政府的收费窗口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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