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促进人口稀少地区独立法特别措施》的财产税免税

根据《促进人口稀少地区独立的特别措施法》,新雪谷町被指定为人口稀少地区。
因此,根据《关于适用于人口稀少地区促进独立的特别措施的财产税特别规定的规定》,制造业,农业,林业和渔业等的申请。提供了数年免税的物业税。

因实施《促进人口稀少地区独立法特别措施》而获得的财产税免税

免税范围

(1)制造业务
(2)农林水产品销售
(3)客栈业务

令和3年3月31日以前新建或扩建生产设施的人
acquisition折旧资产的总收购价2700万日元谁超过
伴っ与新的或扩建的生产设施有关超过5名员工正在增加令和2年10人→5人)

免税额及期限

免税额
根据《特别税收措施法》(1957年第26号法)第12条第1款表1或第45条第1款表1的规定房屋和折旧资产房屋所在地的土地征收财产税

期间免税期间
为业务提供生产设备的年份的次年的次年4月1日之后的年份(如果日期为1月1日,则为该年份所属的年份)3年

免税申请手续

请在1月31日之前将申请文件提交给税务科财产税科。

关于“关于人口少的地区独立促进特别措施法的适用的财产税的税的例外的条例”的一部分修改(公开检查,意见招募)

本条例根据《促进人口稀少地区独立的特别措施》的目的,新增或增加了用于制造业务,销售业务(如农业,林业和渔业产品)或旅馆业务的设施,以促进地方独立。财产税免税的免税,适用条件是构成上述业务的生产设备等的折旧资产的合计收购价超过2,700万日元,这规定了雇员人数增加了10名或更多。
关于增加员工人数的要求,新雪谷町在2011年成立时设定了10人或以上的标准,但在考虑根据北海道产业振兴条例使用补贴时,我们决定匹配增加的员工人数。要求,就业增长要求修订为5这样,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吸引力并振兴该地区。
 
施行条例的执行日期
令和2年4月1日
◇出版期限等
(1)检查期间等令和2年令和2年(星期五)至2月12日(星期三)
(2)意见接受期间令和2年令和2年(星期五)至2月12日(星期三)
公表发表意见书
2月13日星期四之后的任何时间
新新雪谷町公所规划和环境部和网站
             *没有特别意见

联系方式

新雪谷政府
电话:0136-44-2121
传真:0136-44-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