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合理促進可再生能源事業的相關條例

新雪谷町制定了一項關於適當促進可再生能源項目的條例。

自2022年4月起令和4年 (2022年)
制定了關于合理促進可再生能源事業的相關條例。在本條例中,從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振興區域經濟的角度來看,通過本地生產從城鎮外採購的能源,適當考慮可再生能源業務的環境我們的目標是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同時堅定地尋求考慮和與該地區的共生。
因此,我們制定了促進可再生能源項目的指導方針,明確了城鎮,經營者和市民的責任,並要求打算實施可再生能源項目的企業進行通知等程序。另一方面,對于有助于創建可持續社區的企業,該條例規定了該鎮認證和支持的事實。

該條例制定的背景/新雪谷町的回應

新雪谷町制定了到205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比2015年減少86%的目標,成為“環境模範城市”。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我們正在繼續推行各種舉措,例如推廣高節能性能的建築、引進適當規模的高效設備、安裝可再生能源設備等。
與此同時,在全國和全世界,近年來,隨著全球變暖的進展,全球範圍內的環境儀器正在發展,例如經常發生嚴重的天氣災害。
因此,該鎮于2020年7月宣佈了氣候緊急情況宣言,同時,到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是全球變暖的主要因素,幾乎為零(零碳)我們宣佈了目標。
為了應對氣候變化並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社會,有必要採取「松弛」來抑制溫室氣體排放,並通過應對氣候變化的影響來調整社會的理想方式。有必要推進各種舉措,例如以「適應」為兩個軸,未來作為一個城鎮的先進措施的挑戰,作為其中的一部分,我們制定了這一條例。

經營者的手續

在城鎮實施可再生能源項目的經營者中,計劃安裝額定輸出功率為10千瓦以上的可再生能源設備(除建築物的屋頂、屋頂及墻面上設置的以及家用的。)的企業需要以下程序。
※即使是額定輸出功率小于10千瓦的可再生能源設施,如果同一業務運營商打算在該業務區域附近安裝更多可再生能源設施,則其額定輸出總量為10千瓦或者更多,包括安裝該設施的項目。

・事前協商
在實施可再生能源項目時,我們將與該鎮進行初步協商。

・居民說明會的召開
在提交可再生能源項目之前,進行初步咨詢的企業將提前舉行有關項目的簡報會,並向鎮長報告結果,以獲得有關區域居民的理解。

・申報
舉辦事前協議以及居民說明會的事業者,向町長提交申報等必要文件。
 
・協定的締結
在開始施工時,我們將就可再生能源設備的運行,災害時,項目廢除後的措施等達成協議。

・工程完成的申報
有關該事業的工程結束時,要迅速向鎮長報告。
(停止該工程時也一樣)
 
・使用開始&每年度運轉狀況等報告
該公司將從項目開始的下一個財政年度開始每年向市長報告可再生能源設備的運行狀態,維護檢查和其他維護管理的實施狀態。

適當促進新雪谷町可再生能源業務的條例流程圖

新雪谷町可再生能源條例流程圖

地區振興型可再生能源事業的認定

關于被認為特別有助于可持續社區發展的項目,特別是在通過與該地區協調的方法利用可再生能源的項目中,旨在促進城鎮居民使用主體可再生能源項目,可以根據指南將項目認證為區域促進可再生能源項目。
鎮長關于該認定事業,可以提供必要的建議、指導及其他支援。
此外,試圖獲得認證的企業必須準備單獨指定的商業計劃並將其提交給市長。
 

條例、規則、指針、申報

有關此頁面請洽

新雪谷町公所
TEL:0136-44-2121
FAX:0136-44-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