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除和拆除建筑物的情况

在拆除和拆除建筑物(当建筑面积超过10平方米)的情况下,有必要提前提交建筑物解雇通知书。此外,如果因拆除建筑物而造成建筑物面积超过80平方米,还需要通知“建筑物回收法”。

关于建筑回收法

需要通知的施工

下表显示了通知所需的结构。
建筑类型规模的规模
建筑物拆除总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
新建筑和扩建建筑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
修复和重建建筑物(重塑等)建设金额超过1亿日元
其他工程施工(土木工程等)建设金额500万日元以上

提交私人建筑的文件(第10条)

文件

  • 通知单
  • 流程图
  • 拆迁前的总体照片
  • 附近的示意图

联系方式

城市建设处建筑师
电话:0136-44-2121
传真:0136-44-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