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次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 關於18歲以上有基礎疾病者等申請領取接種券

通知

鎮裡開始第四次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

對象者從第3次接種開始經過了5個月以上。
1)60歲以上的人
2)18歲以上有基礎疾病的人,以及醫生認為其他重癥化風險高的人。

潛在疾病者的範圍

(1)患有以下疾病或狀態的患者,需要到醫院/住院。
1.慢性呼吸道疾病
2.慢性心臟病(包括高血壓。)
3.慢性腎臟病
4.慢性肝病 (如肝硬化)
5.糖尿病伴有胰島素或口服藥物治療的糖尿病或其他疾病
6.血液疾病(但排除缺鐵性貧血。)
7.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包括接受治療或姑息治療的惡性腫瘤。)
8.正在接受類固醇等降低免疫功能的治療。
9.伴隨免疫異常的神經疾病和神經肌肉疾病
10.因神經疾病或神經肌肉疾病導衹身體機能衰退的狀態 (呼吸障礙等)
11.染色體異常
12.嚴重精神和身體殘疾 (嚴重殘疾和嚴重智力殘疾重疊)
13.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
14.嚴重精神疾病(持有因精神疾病而住院的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或在自立支援醫療 (精神門診醫療) 中屬於“重度且持續”時)或智力障礙 (如果您有醫療筆記本)
*關於持有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或者療育手冊的人,沒有去醫院或者住院的情況也屬於有基礎疾病的人。

(2) 符合標準 (BMI 30以上) 的肥胖者 【BMI=體重 (Kg) ÷身高 (m) ÷身高 (m) 】
*BMI 30的標準:身高170 cm體重約87 kg,身高160 cm體重約77 kg。

接種證發放申請

上述、2)18歲以上有基礎疾病者等,需要申請領取接種券它是。
〇從互聯網申請
〇在辦事處窗口提交申請書
・請帶上第三次的接種完成證,到保健福祉科感染癥對策處來。

※1) 60歲以上的人無需申請。
※接種日期,配合第三次接種後經過5個月以上的時間,給您介紹。


有關1-4次接種的詳細信息,請參閱以下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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