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育兒家庭育兒家庭生活補助特別補助金(其他家庭)

通知

目的


這項補貼是一項特殊補貼,旨在支持有子女家庭的生活開支,目標是在COVID-19影響持續蔓延的情況下,根據低收入有子女家庭的實際情況為其提供支持。

有資格獲得付款的人

撫養未滿 18 歲兒童(殘疾兒童為 20 歲以下)的父母等
(截至令和3年 (2021年) 3月31日 *但此規定也適用於令和4年 (2022年)前出生的新生兒)

付款要求

*令和3年 (2021年)免徵居民稅(人均稅率)的人員
自令和3年 (2021年) 1月1日起收入發生突然變化,且目前收入免徵居民稅的人員。

付款金額

每個目標兒童 50,000 日元
* 已經領取單親家庭補助的人,
從其他地方政府領取福利的人沒有資格。

應用程序

1. 領取令和3年 (2021年) 4月兒童津貼或特殊兒童扶養津貼的人士
→ 無需任何手續。將轉入領取兒童津貼的賬戶。
(如果您沒有收到福利,您需要提交拒絕通知表。)
 
* 未繳納居民稅(人均稅率)的人將不繳納。
請到稅務課提交您的報稅表。 (請攜帶您的個人印章。)

2. 上述以外的
→ 需要手續。
請郵寄申請表和必要文件,或將其提交給櫃檯。
(如有不足之處,我們將電話與您聯繫。請務必輸入即使在白天也能聯繫到的電話號碼。)

【所需文件】
・ 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可以確認申請人的家庭狀況以及與對象子女的關係的文件
・可以確認轉賬賬戶的文件複印件(存摺、現金卡等)

申請受理期

截至令和4年 (2022年) 2月28日
但是,如果申請確認或修改令和4年 (2022年) 3月兒童津貼或特殊兒童扶養津貼的資格,而該兒童出生於令和4年 (2022年)下旬,令和4年 (2022年) 3月15日直到

關於免稅所得(收入)

如何查看付款要求
・如果夫妻雙方都撫養孩子,則將判斷收入最高的一方。
・如果根據令和3年 (2021年) 1 月之後任何月份的收入計算出的估計年收入(收益)等於或低於下表中的免稅收入(收益)限額,則將支付該福利。

[目標收入]
・ 工資收入
・營業收入
・ 房地產收入
・ 公共養老金收入

* 原則上,篩選將基於估計收入,但如果需要,篩選將基於估計收入。
 
家庭的
人數
家庭構成示例免稅收入限額免稅收入限額
2老公(女)+1個孩子828,0001,378,000
3夫婦 + 1 個孩子1,108,0001,680,000
4夫婦 + 2 個孩子1,388,0002,097,000
5夫婦 + 3 個孩子1,668,0002,497,000
6夫婦 + 4 個孩子1,948,0002,897,000
7夫婦 + 5 個孩子2,228,0003,297,000
8夫婦 + 6 個孩子2,508,0003,685,000
9夫婦 + 7 個孩子2,788,0004,035,000

有關此頁面請洽

保健福祉課福利科
TEL:0136-56-8840
FAX:0136-44-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