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基於“北海道水資源保護相關條例”的事前申報制度等的宣傳
通知
在北海道,我們在全國範圍內制定了“北海道水資源保護條例”,以便後代可以享受豐富水資源的祝福。在根據條例指定的水資源保護區域進行土地交易時,必須在合同簽訂前三個月向土地管轄的綜合振興局/振興局等通知。
[聯繫方式]
北海道綜合政策部計劃局土地水對策課水資源保護係
電話 011-204-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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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劃環境課經營企劃負責人
- TEL:0136-56-8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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