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次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关于18岁以上有基础疾病者等申请领取接种券

通知

镇里开始第四次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对象者从第3次接种开始经过了5个月以上。
1)60岁以上的人
2)18岁以上有基础疾病的人,以及医生认为其他重症化风险高的人。

潜在疾病者的范围

(1)患有以下疾病或状态的患者,需要到医院/住院。
1.慢性呼吸道疾病
2.慢性心脏病(包括高血压。)
3.慢性肾脏病
4.慢性肝病 (如肝硬化)
5.糖尿病伴有胰岛素或口服药物治疗的糖尿病或其他疾病
6.血液疾病(但排除缺铁性贫血。)
7.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包括接受治疗或姑息治疗的恶性肿瘤。)
8.正在接受类固醇等降低免疫功能的治疗。
9.伴随免疫异常的神经疾病和神经肌肉疾病
10.因神经疾病或神经肌肉疾病导致身体机能衰退的状态 (呼吸障碍等)
11.染色体异常
12.严重精神和身体残疾 (严重残疾和严重智力残疾重叠)
13.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
14.严重精神疾病(持有因精神疾病而住院的精神障碍者保健福祉手册,或在自立支援医疗 (精神门诊医疗) 中属于“重度且持续”时)或智力障碍 (如果您有医疗笔记本)
*关于持有精神障碍者保健福祉手册或者疗育手册的人,没有去医院或者住院的情况也属于有基础疾病的人。

(2) 符合标准 (BMI 30以上) 的肥胖者 【BMI=体重 (Kg) ÷身高 (m) ÷身高 (m) 】
*BMI 30的标准:身高170 cm体重约87 kg,身高160 cm体重约77 kg。

接种证发放申请

上述、2)18岁以上有基础疾病者等,需要申请领取接种券它是。
〇从互联网申请
〇在办事处窗口提交申请书
・请带上第三次的接种完成证,到保健福祉科感染症对策处来。

※1) 60岁以上的人无需申请。
※接种日期,配合第三次接种后经过5个月以上的时间,给您介绍。


有关1-4次接种的详细信息,请参阅以下页面。

联系方式

电话:
内線: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