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人口少的地区独立促进特别措施法的适用的财产税的税的例外的条例”的一部分修改(公开检查,意见招募结果)

通知

由于进行了公众检查和征求意见,因此,对于如下所述的“关于适用与《促进人口稀少地区独立的特别措施》相关的财产税特别规定的规定”的部分修改,没有意见。你呢


本条例根据《促进人口稀少地区独立的特别措施》的目的,新增或增加了用于制造业务,销售业务(如农业,林业和渔业产品)或旅馆业务的设施,以促进地方独立。财产税免税的免税,适用条件是构成上述业务的生产设备等的折旧资产的合计收购价超过2,700万日元,这规定了雇员人数增加了10名或更多。
关于增加员工人数的要求,新雪谷町在2011年成立时设定了10人或以上的标准,但在考虑根据北海道产业振兴条例使用补贴时,我们决定为了匹配增加就业要求,我们将增加就业要求修改为5人,从而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吸引力和地区的振兴。
 
施行条例的执行日期
令和2年4月1日
 
◇出版期限等
(1)检查期间等令和2年令和2年(星期五)至2月12日(星期三)
(2)意见接受期间令和2年令和2年(星期五)至2月12日(星期三)
            
公表发表意见书
2月13日星期四之后的任何时间
新新雪谷町公所规划和环境部和网站
 
inspection关于本次检查的咨询
新雪谷町政府规划和环境部(商业规划科)
负责人:斋藤彻缺勤:科长山本健太
            電話:0136-44-2121  FAX:0136-44-3500
工作时间:8:30-17:15

联系方式

企画环境课经营企划系
电话:0136-44-2121
传真:0136-44-3500